昨天出去,还发生了两件可笑的事情。
一件是当我们在朝天门闲逛的时候,一个男人走过我们身边。
轻声问艾小姐:“要不要手机?”
本以为艾小姐不会理睬。
谁知她竟然问:“什么手机?”
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个NOKIA N73。
好吧。拿偷了的手机出来卖。
艾小姐鬼使神差般的跟他磨了半天。
喊价700,我说200。
本以为200他不会卖。结果竟然成交。
艾小姐去取钱准备买下那个N73。
结果,在最后检查的时候,手机没电了。开不了机。
不错,天助我也。
不买正好。
想到我被偷的那三个手机都这样转手与他人。我就生气!
不能给小偷生存的空间。哼。
另外一件就是某人打电话来了。
很出乎意料。
我以为在他知道我要去澳门之后就会对我死心了,谁知道……
好吧。你还是放不下我。
我知道你放不下我。但是我早就放下你了。
某人说寒假放假的时候准备来重庆。
谁稀罕呢。
我还想坐飞机回家呢。我可不愿意再坐火车。
某人以为我过的不怎么样,以为我生活在痛苦之中—如同他。
结果我告诉他:“你不知道我一个人过的多好呢!”
OK。谈话结束。
某人放了些废话。如自己搞错了,打扰了之类的。
我挂掉电话。某人也该醒醒了。
我们充其量也只能做普通朋友。
时间久了打个电话互相调侃一番,足够了。
不过,连这个普通朋友我都不想做。
不喜欢藕断丝连。
做不成情人,也做不成朋友。
曾经真心的付出过,到最后却只得到一个朋友的名分,谁愿意?
许我是小气,我只是不喜欢那种尴尬的感觉。
最熟悉的陌生人,还比较现实。

某人晚上又发信息过来。
说,半年了,受够了。忍不住。很想见我。
好吧。我能说什么呢?
某人说,终于意识到,我以前说的,吵吵闹闹才是真。
说实话,我宁愿不吵架。吵架很累。
身心疲惫。
某人说,他挽回不了了。
我的妈妈,总是很神。
每次某人联系我之后她都会问我最近和某人的关系怎么样。
前提是我从来没有主动跟她讲过。但她总知道在什么时候问起。
所以,我不得不承认,我们真的是母女呐。
这段感情,还需要继续么?
从分开之后,都是某人主动联系我。
妈妈说,某人还可以,把我当做宝。
嗯,或许吧。我还要再想想。

